admin 发表于 2007-10-16 03:19

赤壁论坛管理制度

赤壁论坛管理制度

      赤壁论坛于2001年成立,截止2011年成立已有10周年,为赤壁乃至咸宁地区最早最大的人文社区,几经改版,几起几落,我们仍然坚持下来,这里是要感谢所有的论坛管理人员和会员的支持和鼓励。
      赤壁论坛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加强论坛的管理,保证论坛的正常秩序,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论坛的建设与发展,论坛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论坛注册ID的规定。
论坛发帖守则。
贵宾会员标准及权利。
关于威望值的奖励方法。
水帖的定义及处罚方法。
友情链接。
版主管理条例。
论坛自定义头像及签名的规定。
一、论坛ID注册的规定:
不得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笔名或谐音注册。
不得用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
不得用与本网站网友相仿的名字注册。
不得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注册。
不得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ID注册。
不得用图形符号ID注册。
不得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头像及论坛其他用户的头像作为自己的头像,论坛提供的除外。
不得使用有广告嫌疑的ID和头像。
注册ID只能本人使用,若让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删除该ID。
若有违规ID一律删号。
二、论坛发帖守则:
不得违反国家现行的一切法律法规,不得与国家政策有抵触。
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不得散布和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不得散布和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未获得未满18 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若违反以上条款,论坛有权进行编辑、删除或转移,同时会以论坛短消息方式通知个人。
论坛各版块可根据此守则及各版块的特点增补具体细则,制订各版块发帖守则

三、贵宾会员条件及权利(原则上不接受申请)
<span style="line-height: 1.5;">要在网站注册时间达到一年以上。</span>
积分达10000点以上。
发帖300帖以上,精华帖3帖以上。以上三条为基本条件。
以上3条不全够,但文章、积分均排前30名者。
愿意义务为论坛网友服务,有团队精神,善于沟通和交流。
贵宾会员由论坛管理人员在站务管理发帖推荐,版主会议上讨论批准。原则上要获得一半以上的管理支持。
版主在任时享受贵宾会员所有的权力, 两次获得优秀版主称号的版主卸任后直接任命为贵宾会员。
论坛最高管理员可以对特别人才和对论坛发展有特别贡献的直接任命为网站的贵宾会员。
管理员及区版主卸任后直接任命为贵宾会员。
贵宾会员是一种荣誉称号;贵宾会员可以进入本站论坛的认证版面;有专门的管理页面,贵宾会员可以加入论坛版主QQ群参与论坛的管理会议;贵宾会员是版主的后备力量。
贵宾会员有效期一年。期满后仍活跃者可自动延期。
四、奖励制度
三帖精华原创主题帖威望+1,10帖精华转帖威望+1;
一篇原创精华长篇小说威望+1;5篇精华跟帖威望+1。
发帖1000威望+1,积分10000威望+1,发主题帖100威望+1,发原创主题帖10威望+1。重复计奖。
对论坛有重大贡献者威望加一。
威望值建立专帖记载。
五、水帖的定义及处罚方法
(一)、水帖的定义
字数少又毫无意义的。如只有:谢、OK、不错、顶、D、ding、同意、沙发、3Q、9494、^_^、 & …等等。
跟帖内容与主题毫无相干,严重走题的。
只有引用他人发言,无自己发言内容的。
不该分开的主题分开来发表。目的是为了赚取分数,也视为灌水。
简单引用URL链接的。
相同或类似的一条信息重复发布。
(二)、处罚方法
删帖。
初犯者给予批评指出,再犯者警告。
不听警告者每一水帖罚积分100。
屡教不改者禁言一月。
全体网友一视同仁,版主与贵宾会员违犯者加倍惩罚。
六、友情连接
申请链接者必须先做好本站的链接。
申请链接的网站必须有顶级域名,通过ICP备案,并提供ICP查看地址。
申请链接的网站内容要与本站相关,流量与本站相近。流量与本站相差太多者不考虑链接。
与本站做连接的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及各级部门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解释等,不得侵犯本站权益,否则本站有权单方面取消连接。赤壁论坛对外友情链接LOGO
地址:

七、版主管理条例
(一)、版主的申请、任命和离任:
<span style="line-height: 1.5;">申请者必须为本站注册达半年、发帖达100、积分达800的用户(特殊人才可考虑放宽)。同意并遵守本站的各项管理条例。</span>
申请者ID不得带有明显商业广告词汇。
申请者应对本站情况有所了解,并在本站表现良好,无被处罚纪录(少量、影响不大且及时更正者除外)。
申请者阅读并接受各项条例后,在“站务管理”版块发帖申请。申请格式见附表。
申请贴发出后,由站务管理小组授权总版主以“admin”ID发布投票贴,同意人数占投票总数的60%算合格,再由“admin”发布“版主任命公告”,上任为实习版主。
实习版主考核期限为两个月,期满后由管理层(管理区版贵宾版主)进行投票,同意人数占投票总数的60%可转为正式版主,同意人数未满60%则继续实习两个月后再次由管理层投票,依然不合格者转为普通会员。
版主在任职期间表现称职者可连任,连任次数不限。不称职者在任期满后由“admin” ID发布免职公告。
版主主动辞职时,应在《站务管理》发帖,说明辞职原因。
无论是辞职或被免职者,半年内不接受其重新申请,半年后按申请版主流程重新发出申请。
所有版主的任期均为一年。版主任期满后可发帖辞职,并可提出希望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站务管理小组将审核版主提出的请求,授予相应虚拟奖励,如增加威望值;并对工作业绩优秀的版主可授予“贵宾会员”或“荣誉版主”等称号。
管理员由论坛管理小组选择有后台管理技术和经验并且具备版主选拔条件的会员担任;申请超级版主者要提供《论坛诊断书》一份,全面分析论坛现状,提出管理思路及切实可行的对策,并接受答辩。论坛随时可以解聘不称职的管理员和超级版主。表现优秀的管理员和超级版主在离职时可按每月威望+1进行奖励,称职者半年+3,基本称职者半年+1,不称职者不奖励。任期满后或离职时必须提交《述职报告》并由全体会员投票确定等级方能奖励。注:《论坛诊断书》并非挑刺书,应全面分析论坛的优势和劣势及长处和短处,如何发挥优势,怎样克服短处,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法,不得说大话、空话。

附版主申请格式:
注册ID:   
性别:
年龄:
申请版面名称:
网络经历:
电子邮件:
个人爱好:
个人主页:
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是否有版主经验:
怎样对待网友的投诉或指责:
本论坛需作如何改进及我的管理思路:
什么样的帖子可以加为精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或个人其他见解:
(二)、版主职责:
版主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论坛条例,不得有任何损害本站以及其他网友利益的行为。
版主应积极引导网友进行主题讨论。不得有零回复主题。
优秀帖子加为精华时,由版主提到版块管理组讨论决定。版块管理组由该版所有版主组成。版主既要大胆加精,又不能擅作主张。
删帖必须慎重。删除违规主题帖时,必须由版主提到版块管理组讨论决定,未决定前可屏蔽该帖。轻微违规帖版主有权依则照相关条例修改,修改后可发短信通知作者。除论坛核定的无须经过讨论就可删除的帖子外,其它删帖一律短信通知,并注明删帖理由。语气应和善,尽量维护论坛利益。
版主必须保证最少三天登陆一次,认真管理其所负责的版块的秩序,关注其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论坛条例的行为和帖子。版主发现其它版块有违规帖要但该版块管理员不在要及时向论坛管理员通报。版主上线后请不要隐身。
版主必须维护其所负责版块的形象以及大多数用户的利益。
版主应为促进本站以及其所负责版块进一步发展完善而不断努力,并有为本站以及其所负责版块宣传的义务,发展和巩固本板块的用户群。
区版主对本区所辖各个版块有管理权限,有督促本区版主、选拔版主的义务,要关心本区的发展。
管理员和超级版主是论坛的最高级管理人员,超级版主的职责是全面管理前台事务,管理员在管理好后台的同时应协助超级版主管理前台。论坛高级管理应密切关心本论坛的发展,时刻注意论坛的动向,想办法调动网友的积极性,为聚集人气努力不懈;高级管理负责聘请版主并监督版主工作,组织并主持论坛各项活动。力争做到天天上线。
(三)、版主的监督和处罚
版主的日常工作接受网友和站务管理小组的监督。
版主未请假且超过两周未登录本站,或两周未发帖者给予直接免职处罚。请假在站务管理版块发帖,无须批准。
版主玩忽职守、不遵守《版主职责》、滥用职权但未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一次。
版主受到被投诉重大失误核查属实者、记过三次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酿成不良后果者、出言不逊漫骂网友者,不须讨论,给予直接免职处罚。
版主不得在论坛中与会员发生争吵,发现意见不同的帖子应尊重客观事实并正确引导,不可自视过高。不可因争吵故意屏蔽会员发帖,一经发现,严惩不怠 。
记过记载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零一次。
八、论坛自定义头像及签名的规定
自定义头像及签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来源等之合法性。
自定义头像及签名添加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用户不得利用自定义头像及签名发表、传送、传播、储存危害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的内容,或侮辱、诽谤、色情、暴力、邪教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内容。
用户不得利用自定义头像及签名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因用户上传自定义头像、签名的行为及其添加的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论坛有关规定的内容或图片,本坛有权立即将其删除或屏蔽,且不需要对用户另行通知。

闲云 发表于 2007-10-16 08:51

哈哈,支持,我申请超级版主ING...

裤子 发表于 2007-10-16 08:52

哈哈,你以前放着管理员都不做,现在有兴趣做超级版主了?

闲云 发表于 2007-10-16 08:56

管理员的责任太大了,我做不来,做个超级版主还免强能行吧!
主要是有时看到垃圾发贴,没办法丢到回收站去.郁闷而已.,

裤子 发表于 2007-10-16 08:59

好的,凡是老管理员和老版主要回来的,一律通过哦,辛苦你了!

闲云 发表于 2007-10-16 09:02

客气了,我会尽力的,反正上网时间还算充足.

小火柴 发表于 2007-10-16 09:54

支持了
(我摸到半夜两 点,裤子和Admin竟然混到三点多,真是 能 混)

马营长 发表于 2007-10-16 10:14

怎么不搞我当个斑竹啊,也混个领导当当。呵呵,还有奖金。

见羽微澜 发表于 2007-10-16 10:18

暴走ing。。。。。。。。

雪在烧 发表于 2007-10-16 12:28

哈哈,官运来了,挡也挡不住

期盼下一个来的是财运、桃花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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