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下班回家途中摩托车撞人属于工伤吗?
员工试用期下班途中摩托车撞人,现二人均在医院治疗,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吗?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初步判定责任为员工撞了人,员工无驾驶证未戴头盔。员工伤得重些,脑部有淤血住院治疗中,未购任何保险。被撞人头部缝了几针,医院说除外表擦伤外无大碍,这种情况是否被论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 本帖最后由 赤壁花卉种植户 于 2015-8-15 11:25 编辑
员工不容易 老板也难当风险责任更大
员工自己负全责{:233:},不幸!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就是犯法行为 员工自己负全责{:233:},不幸!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就是犯法行为,要不楼主问下田律师,他是专业的 个人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该《条例》同时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事情的焦点在于,无证驾驶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以往的《治安管理条例》,无证驾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后,并没有关于无证驾驶的规定,而将该行为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该员工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范畴,其仍应被认定为工伤。 这个不光是律师的问题,正常的HR应该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有律师在线吗?能解答下吗?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但根据新工伤条款规定,(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鉴定为工伤,如果是员工本身违章驾驶不当导致车祸,主要责任在员工,应该不能论定为工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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