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下离职,单位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全称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一用人单位辛苦付出后除劳动报酬之外的一种补偿,可以帮助劳动者度过短暂的失业期。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离职后都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只有下面几种情况能获得。第一,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缴交社保;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工作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关于集体裁员的。
第五,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
第六,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符合上述离职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其计发标准为按照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不足半年的算半个月。
所以,当劳动关系解除时,劳动者应仔细考虑公司是否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执行起来就有点难
说的都很好{:233:} 孤独军 发表于 2016-5-20 10:38
执行起来就有点难
说的都很好
什么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都难{:252:}。都没有试过,怎么知道就执行不到钱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己的手段 这种事情太多太多了,普通劳动者都不懂得那么多,支持大力宣传!!! 支持! 黄上 发表于 2016-5-20 11:02
这种事情太多太多了,普通劳动者都不懂得那么多,支持大力宣传!!!
嗯,尽量坚持每天一篇,谢谢支持,你们的支持是我坚持的动力。 吴先正 发表于 2016-5-20 11:06
支持!
谢谢支持。 看看,然后只能呵呵 一束光 发表于 2016-5-20 11:27
看看,然后只能呵呵
目的就是让别人看看,增长下知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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