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机关相继受理和查获了一批企业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案件,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根据资料分析,财务人员的职务侵占案件多发生在中、小企业,而且某些个案的涉案金额高达近千万元人民币,作案时间也较长。此类案件在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作的同时,亦对市场经济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大力打击此类职务犯罪,积极预防案件的发生,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重大意义。
一、当前企业财务人员职务侵占的手法与特点
1、利用企业管理上的松懈实施作案。犯罪嫌疑人利用企业业务的不断壮大,企业制度的监管跟不上和对企业财务运作的熟悉,采取做假账和不入账的手法侵占企业资金。
2、犯罪隐蔽性强。嫌疑人不直接从公司账户中提取现金侵占,而是通过多报公司业务开支和冒签冒领等方式占为己有。而且采取提现后再存现的方法,将侵占的现金存到自己的账户或其控制的他人账户之中。
3、采取截留资金手段进行侵占。嫌疑人利用身兼会计、出纳一职的便利,对企业每天的流动资金,以不存或少存的方式进行截留,然后虚构项目充账,造成出纳与会计的账面相符的假象逃避监管。
4、采取修改电脑数据资料进行侵占。由于当前利用电脑做帐的企业较为普及,嫌疑人除做假账外还对电脑的内容进行修改甚至删除。
二、成因分析
1、企业管理松懈导致案发。广州市的中、小企业大多处在发展当中,由于企业的业务正处在发展时期,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存在着相对“真空”的状态。如:有些企业为了方便,法定代表人的私章、企业的公章、财务的专用章、公司的支票等交给财务保管,而且财务部的会计与出纳由同一人担任,因此,实际上担任此职务的人,可不经审批就能从银行账户中办理提取现金或转存资金的业务,这样必然为那些见利忘义之人提供作案的机会。由于担任此职务的人,大多深受企业主的信任,因此,侵占行为很难察觉,等到发生重大纰漏,甚至人员卷款潜逃之后才发觉资金被侵占。
2、任人唯亲碍于面子致使案发。当前部分企业在任用财务职员时,多在亲戚、朋友中选择,有些企业老板聘用妻子担当会计、出纳。在财务制度又不完善的情况下,亲情与监督成为矛盾,甚至当发生家庭纠纷时,产生作案动机而发案。
3、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乏力导致案发。会计和出纳分工不明确,财务人员的“权力”过于集中,审批手续不规范,甚至无审批程序。制度挂墙形同虚设,监督成为空话,等到案件发生,已造成损失。
三、建议与对策
1、企业要根据企业法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但要制度落实到位,还要对财务的运作流程采取加强监管力度,设立定期核对账目的制度。任人唯亲不如用制度管人,使企业健康发展。
2、在加强法律知识教育的同时,又要增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积极的预防是企业杜绝案件发生的根本。因此,企业要与职能部门建立互通机制,通过媒体或者现场宣传,在职员当中特别是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普法知识培训,以案例说法,起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