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昨天看到8路公交车被打砸的事件在微信上传播的时候,我也是义愤填鹰,心里只想了六个字:“哥们,你烧钱呢?”在看到转发的视频时,心想这哥们,你没有三万,一定就有公家饭吃了。
在看到“赤壁平安”的报道后,为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将社会聚焦事件公之于众点赞。同时也为一千元的罚款和十五天的拘留感到不解,这个视频里驴友的表现不就是我们经常在看视上看到的《寻衅滋事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种吗?带着种种疑惑,一次次仔细的观看视频和对照过去电视上的资料,看到热线网友神一般的回复,终于忍不住的把自已心中的解惑写出来。
首先第一:公安机关的定性“寻衅滋事”肯定是对的,但仅仅只能定性为社会治安不能定罪,还得感谢这哥们手中的棍球棒,如果这哥们拿的是铁棍(管)或管制刀具,那就真的得有三到五年的公家饭吃了。
第二,不少网友回复,不到六点就看到肇事者的车就在街上行驶,此人只是进去前门逛了一圈后门就出来了,还有更神的说亲眼看到肇事者在开车,如果是一年前,这句话有可能在赤壁发生,但是,在今天,别说赤壁,哪怕是比赤壁更退一步的落后地区,恐怕也不敢,习大大的从严治党没有和哪个官员开玩笑,如今也没有哪个敢拿自已的饭碗开涮。再说拘人并不代表拘车,车在外并不真的代表人在外,如果真的人在外被网友们发现,只怕后果很严重。
第三,有网友大谈“公交也不是好鸟。”我不承认这个社会有好鸟,只有有没有血性,有没有人性;但当公交司机在面对突发事态时,受到车上的众多老年乘客保护,就能证明他是个“好鸟。”我也不会说小车就是坏鸟,只能说年轻人,经历的事还少,还需要磨励。
以上三点解惑,仅是个人看法,不想误导大众,感谢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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